“别嚷嚷了。店老板一直是这样的,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维来判断……”
“好吧,我也知道。”小队长挠挠头,“我就是给死区的那些东西吓到了。”
“以前跑跨区货运,我们要把货送到其他安全区去,什么鸟玩意儿都能看见,今天那些就是前菜罢了。”
“你特么也是个猛人……”
“不过朝菌确实是一等一的烦。”罗川好像陷入了回忆,“最夸张时候,半夜三更,天上下着孢子雨,然后朝菌群化成人形,敲着你的车窗,模仿着人类的哭声,还拼命地想钻进来……”
“行行行,打住打住!”
小队长突然发现,这帮人里面,居然还是自己胆子最小了!
他连忙岔开话题,望着厨房窗口道:
“我们还是等着喝汤吧……”
刘笔已经开始处理这只白额高脚鸟了。
火焰烧过了它的皮肤,还有很多没有拔干净的羽毛。
用开水烫过,刘笔把焦糊的羽毛刮去。
隔开脖子,趁还热乎,把血液放出。
这样放血放不干净。
但按这鸟样子,也没法让它活着到了荒野饭店再死。
切掉鸟头。
鸟的脖子隐藏在大量羽毛之中,没想到居然有几十厘米长。
脖子后面有一颗心脏状的菌瘤,还在缓缓跳动着。
【菌瘤,是白额高脚鸟的淋巴系统特化而成】
【可以消解和分配毒素,是白额高脚鸟免疫系统的一部分】
跳动节奏刘笔有些熟悉……
这好像可以跟着节奏唱一闪一闪亮晶晶了啊!
怕柜子里的鼠王突然从咸水罐子里蹦出来,刘笔赶紧把那菌瘤挖去。
切开鸟腹,断开锁骨,将身体劈作两半。
去掉屁股,鸟爪先扔去一边。
爪子刘笔还不想丢掉,只想回头考虑如何料理。
掏出内脏,清水洗刷血液,再用烧碱溶液清洗。
活性炭和草木灰覆盖十多分钟,再次用5%的硼酸溶液冲洗干净。
处理好的白额高脚鸟白白嫩嫩,看上去像一只硕大的火鸡,但是用手指戳动,就可以感受到,肉质明显比火鸡要弹嫩许多。
全炖汤,可就太浪费了。
至少可以拿一部分炒着吃,拿一部分卤着吃,拿一部分不加水,煨着吃,都香。
恐鸟类生物都足够大。
刘笔拿了四分之一,切块投入锅中。
倒上清水,加入几片姜树枝,少许土豆酒,加上一点盐,大火煮开,撇去浮沫。